■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
■ 对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领取本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自2018年12月1日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执行终止日期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另行确定。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以下简称“困难人员”)老有所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昨日发布《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
“2018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领取本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在2020年12月15日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通过一次性补足至15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超龄补缴费人员不享受市财政缴费补贴政策。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
对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领取本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自2018年12月1日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执行终止日期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另行确定。
对于本人不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要向其解释清楚政策及其放弃权益的内容,经本人确认后,与其签订放弃意向书。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养老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事项简便办、提速办、安全办等规定成为本次新规的亮点。
2023-05-10 16:05:28
为推进2023年藏医药标准化工作,近日,西藏自治区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总结全区藏医药标准化工作启动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对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近期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3-05-10 16:05:26
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健康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提出,开展群众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科学引导公众合理膳食和全民健身。
2023-05-06 16:05:49
近日,省民政厅等11部门出台《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解决好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防范居家养老的安全风险。
2023-05-06 16:05:48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助力深圳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可享受最高1.5万元的入职补贴,以及100元-800元/人/月的岗位补贴。
2023-05-06 16:05:48
2023年5月5日,为期三天的第九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拉开帷幕,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家社会组织、机构及企业参展,共襄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大计。
2023年,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老年产业博览会TenthChina(Beijing)InternationalAgedindustryExpo,定于2023年08月28-30日,在北京亦创国际会展中心再次盛大举办。
主办单位: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国声智库
学术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著作权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6-F-0027542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号(2018SR1110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09682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东190061号
Copyright © 2016-2023 GuoJiaYangLao.com 养老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496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