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有诸多跨省流动的就业人员。他们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工作并缴纳了养老保险,最后退休时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
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了解到,养老待遇领取地关键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最后参保地)。若最后参保地在户籍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则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若不在户籍地,而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该地为待遇领取地(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依次类推);若最后参保地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据介绍,若市民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时,先按上述原则确定省一级的待遇领取地后,再以户籍所在地最后一个参保的地市作为最终的待遇领取地。
例如,阿梅之前在北京缴了11年养老保险,后来回户籍所在地深圳工作并缴了4年。由于阿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深圳,所以深圳为待遇领取地。
老徐的户籍所在地是北京,来深圳工作并缴了11年养老保险。由于老徐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深圳累计缴费满10年,所以深圳为待遇领取地。
阿方的户籍所在地在北京,但他先在上海缴了11年养老保险,后来又在深圳缴了2年社保。由于阿方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不满10年,则上一个(即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上海为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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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有诸多跨省流动的就业人员。他们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工作并缴纳了养老保险,最后退休时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
2020-09-24 10:09:30
2023年5月5日,为期三天的第九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拉开帷幕,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家社会组织、机构及企业参展,共襄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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