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陕西省民政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由陕西省政府颁布的《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细则,并通报《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10个月来,陕西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陕西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78万个。日间照料中心和互助幸福院分别覆盖93.8%的城市社区和82%的行政村。建成各类养老床位33万余张。全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医养康养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全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是陕西省首次围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专项政策,明确了6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该方案明确,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级发布《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要求各地市制定发布本地区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重点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困难老年人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困难老年人探访服务等5项工作。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重点抓好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等3项任务。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重点落实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配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等5项任务。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明确提出完善城市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资源布局等4项任务。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加大养老人才培训力度,健全养老护理员激励机制。
《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以来,陕西省民政厅联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给;联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动18所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完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体系,下放待遇标准制定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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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深,养老服务行业迎来蓬勃发展。但与此同时,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如何正确看待养老机构职能定位,通过规范行业运营有效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事关许多老年人及相关家庭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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