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有里有面”,做好城市更新“绣花功”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一座城市就像一个人,会在新陈代谢中不断成长。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经历深刻转型。城市更新,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发展,既关系到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又是扩大内需、提升发展能级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更新行动逐步推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在不断增强。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4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万个,惠及居民4800万户、超过1.2亿人,共改造提升各类老化管线36万公里,增设停车位387万个,建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7.8万个。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既有的需求标准在提高,新增的需求类型更丰富,但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还存在设施不够健全、功能不足、安全隐患等短板弱项。《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城市更新行动的路线图,也为未来各地推进相关工作按下了“加速键”。
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意见》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出了诸多务实举措,说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尊重人民群众意愿,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告别以往的大拆大建,做好微改造的“绣花功”,是城市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不仅要在民情民意的基础上找到最大公约数,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还应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城市更新中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城市更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无论是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还是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都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一根基。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精准思维,力戒形式主义,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办一件成一件,才能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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