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促进陕西省老年文化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该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关于丰富老年文化繁荣养老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十项具体措施丰富老年文化、繁荣养老产业。
建强文化阵营,助力市场繁荣。陕西将完善老年文化教育设施设备建设,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文化教育场所融合发展模式。有效发挥设施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打造15分钟老年文化圈;通过举办陕西省老年文化艺术展演,搭建老年人文化艺术学习成果交流展示平台;作为推动老年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陕西省将把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级老年大学联合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教育课程;构建陕西省老年文化教育教学互联网平台,构建老年网络学习资源体系。
发展旅居养老,丰富文旅产品。陕西将把旅居养老纳入全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科学谋划推进。开展旅居养老试点县(区)三年行动,三年实现半数以上县(区)开展旅居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文化旅游廊道、一批旅游休闲城市和旅游休闲街区,培育一批养老旅居品牌线路,打造一批“陕西省旅居养老基地”;把老年旅游和旅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省文旅公共服务提升统一行动,统筹推进,补齐短板;通过开发家庭同游、老少同游的旅居养老精品线路,发展老年医疗旅游、老年观光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新业态。
开设老年电视文化通道,提供普惠养老文化服务。陕西省民政厅将联合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采用“民政+广电”模式,引导老年文化上电视节目,做到主题科学健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
出版老年图书,满足阅读需求。陕西省民政厅将组织省内专家,编写出版反映积极老龄观的优秀图书,拍摄发行配套音像制品,打造“陕西银龄书单”品牌。
陕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措施》的实施,整合文化资源、激发社会活力,繁荣老年文化市场,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陕西省老年文化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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