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将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
近日,广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取消“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备案,在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住院治疗降低报销比例”的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用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待遇。该《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享受待遇时间以参保人员门诊就诊和出院的时间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养老中国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养老机构健康管理状况调查报告》是全国范围内首次针对养老机构健康管理开展的专题调查,涵盖了全国东、中、西部地区的452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
积极响应“养老做成市场化”的指示精神,福天下颐养中心以“安心、健康、快乐、有为”为核心价值理念,致力于打造有安全、有温度、有尊重、有自由的京津冀协同养老示范区。
主办单位: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国声智库
学术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著作权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6-F-0027542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号(2018SR1110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677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东240106号
Copyright © 2016-2025 GuoJiaYangLao.com 养老中国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496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