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以及实施专项计划的时间节点。对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执业注册。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期限,落实相应社会保障待遇。鼓励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要求乡镇卫生院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继续加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加大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供给,确保上岗后3年(含)内完成一轮培训。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地方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单位内部分配中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予以倾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养老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不断推进中医药文化“走出去”
主办单位: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国声智库
学术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著作权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6-F-0027542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号(2018SR1110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09682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东190061号
Copyright © 2016-2023 GuoJiaYangLao.com 养老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496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