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日前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共同发布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相应条件的老人可以参保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2018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领取本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在2020年12月15日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通过一次性补足至15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龄补缴费人员不享受市财政缴费补贴政策。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
三、对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领取本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自2018年12月1日起,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执行终止日期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另行确定。
此外,对于本人不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经解释并本人确认后,可签订放弃意向书。
附: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有关问题的政策问答
一、超龄未享受待遇人员能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2018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且未领取职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在2020年12月份缴费期之前(12月15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通过一次性补足至15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超龄补缴费人员能享受市财政缴费补贴政策吗?
答:为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早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今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我市现行政策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未逐年缴费或中断缴费,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养老保险费的,其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年度,市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为保持我市政策平衡,对超龄补缴费人员不享受市财政缴费补贴政策。
三、困难人员是指哪几类人员?可以享受财政代缴政策吗?
答:我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困难人员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三类人员。困难人员可以享受财政代缴政策。
四、困难人员代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国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落实到位”的要求,我市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
五、对于超龄困难人员有优惠政策吗?
答: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没有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不用缴费,可以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实现我市困难人员应保尽保。
六、困难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民政部门发放的待遇冲突吗?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十三五”期间,在审批或复核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供养待遇时,按月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暂不计入家庭收入,但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入家庭收入。(记者 段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养老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昨天(6日),第九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举行京蒙养老服务暨旅居康养产业协作推介会,依托京蒙协作机制,一批北京优质养老资源与内蒙古养老服务机构“牵手”,吸引更多北京老人“旅居养老”。
2023-05-08 17:05:18
近日,天津市药物研发转化协同创新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由市药监局牵头,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和研发机构、科研院所、临床试验机构,与生产企业之间探索建立一条畅通药物产学研环节的通道,合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05-08 17:05:18
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有跷二郎腿的习惯,这看似轻松惬意的动作背后,却隐藏着韧带损伤、下肢血栓等不少健康隐患。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避免跷二郎腿?在《1分钟养生课》中,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关节外科主任医师王伟为广大网友讲解相关知识。
2023-05-08 17:05:17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想要做到健康长寿,老年人群需要重点关注哪些疾病?老年人常见病应如何进行科学管理?
2023-05-05 16:05:42
记者从天津旅游集团获悉,“五一”假期期间,天津旅游集团将把天津市文旅资源“串珠成链”,推出20条精品旅游线路,策划打造10个“五一”文旅特色场景,掀起“五一”文旅市场消费新高潮。
2023-05-05 16:05:41
2023年5月5日,为期三天的第九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拉开帷幕,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家社会组织、机构及企业参展,共襄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大计。
2023年,第十届中国(北京)国际老年产业博览会TenthChina(Beijing)InternationalAgedindustryExpo,定于2023年08月28-30日,在北京亦创国际会展中心再次盛大举办。
主办单位:中国老年大学协会 国声智库
学术指导: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著作权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6-F-0027542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号(2018SR1110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09682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东190061号
Copyright © 2016-2023 GuoJiaYangLao.com 养老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4960号-2